花园学派的车前草

不想当作曲的画手不是好老师

© 花园学派的车前草 | Powered by LOFTER

二次元著作权指南

(试阅版,请不要转载。)

大家好。这是一篇面向对著作权不太了解的二次元同仁的科普向答疑题文章。

我是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关于知识产权,我仅仅是研究的时候偶尔涉及到。但最近几周在做助教的时候涉及到很多知识产权的话题,就顺便写了这篇文章。如果能稍微对各位有一点帮助就最好不过了。

请允许我先免责声明:因为是科普向,很多地方不能过于严谨。仅提供一个基本认识。有兴趣深度了解的朋友请参考专业文献。左右内容仅供参考,作者不承担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要打官司或采取任何其它法律行动请找专业律师。

 

【什么是著作权?】

我们经常看到“著作权”、“知识产权”、“版权”这样的词汇,这些词汇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说得简单一点,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是一个大的范畴,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

著作权和版权是一回事,英文都是copyright。

 

【著作权和工业产权有什么区别?】

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都需要国家的批准或者注册,经由国家认可后,权利才会产生。

而著作权是“自动获得”的。它的产生基础是“创作”。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作品创作出来,就马上会获得著作权

 

【我的作品还没发表,我有著作权吗?】

如上条,只要是作品,就有著作权。和发表与否无关。著作权是自动获得的,是因为创作这个行为产生的,而不是因为“发表”。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都有什么途径,我可以获得著作权?】

两种方式:

第一,你是作者。第二,你取得了授权

 

【我的作品是使用盗版软件创作出来的,我还享有著作权吗?】

享有的。只要是你创造出来的,你都享有著作权。

但这并不等于认可了阁下用盗版软件创作这件事。这件事本身也会产生法律责任。这个法律责任是因为您侵犯了软件作者的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和阁下的作品无关罢了。也不能纯粹无关,因为软件作者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时候,您的用盗版软件创作出来的作品的价值本身可能会被列入赔偿金计算的考虑事由中去。

 

【哪些创作出来的成果属于“作品”,哪些不算?】

根据《着作权法》第三条,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第五条,以下的东西不是作品:法律,政府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毫无疑问,二次元的图是作品、音乐是作品、文是作品、原创游戏是作品、视频是作品、声是作品,当然,这些合在一起也是作品。

 

【单独一个人设是不是作品,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我画了一个妹子/汉子的人设,是不是作品?被保护吗?

这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八)项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一般一个人设是符合这个特点的。曾经有一个关于奥特曼的案件,我国法院认为奥特曼作为一个人物,属于“美术作品”,是被保护的。美国也有类似的判例,可以参考。

因此不用担心,我们好不容易画出来的一个人物,我们对她/他当然享有著作权。

 

【我的作品涉及到违法内容,我还有着作权吗?】

有的。你仍然被著作权法保护。但,同时也会因为违反其它法律而被追究其它性质的法律责任

您画的R18本是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但不要觉得这样就可以随便发表和出版,因为您可能会被依据一些行政管理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

那著作权的保护还有用吗?当然有用。有人盗印了您的R18本,或者拿去11区发表,这些都是侵权的,(理论上)都可以让他们赔偿。

 

【身为作者,都享有什么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第十条规定,作者权利有两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指的是通过作品表现个人思想感情、个性特点,从而获得名誉、人格等人身利益方面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利我们就都很熟悉了,可想而知,获得经济方面的收益的权利嘛。包括:发表权(是的,它又是人身权又是财产权,因为发表本身就有这两方面的性质)、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身为已经取得授权的权利人,有什么权利?】

看作者授权或上一个被授权的权利人给你了什么权利。

但要注意,纯粹的人身权利都是作者的,没法授权给你的。比如,署名权是没法授权的。修改权也没法授权,如果允许你改了,那么那个叫做“改编权”,因为,你无法用作者的名义改编。


【著作权被保护的期限是五十年吗?】

首先,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是无限期的。 

其次,作者的发表权,作者或其他权利人的其它的权利,保护期限是人死后五十年。合作作品的话,要等最后一个人死掉的五十年后。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分割吗?】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比如我们合作一个游戏,我是美工,我当然可以就我画的画来享有著作权,我还可以在不影响其他作者利益的情况下发表我的画。但如果我擅自找个代理商把作品给授权发表了,就不行了。

其实一个组内如何行事,还是建议大家之前约好。

 

【什么算是侵权?】

如果您不是作者也不是被授权的权利人——总之,没有权利,而使用作品,就是侵权

 

【“二次创作”在法律上怎么定性?】

二次创作属于“改编”。

我们之前说“改编权”本来是作者才享有的权利。作者可以将它授权给他人。换句话说,没有得到授权,是不可以二次创作的

但是那我们为什么经常出一个新番就铺天盖地去二次创作呢?不侵权吗?严格地说,是侵权的。

只不过,很多二次元界的作品,作者会给一个很概括性的授权。比如V家、东方系列,作者和权利人已经概括性地授权放开让大家二次创作了(当然还有一些限制)。所以我们有的时候误以为所有二次元的作品都可以被各种二次创作。这是个误会。如果作者没有授权,就仍然可以请求二次创作者赔偿。所以还请各位在创作之前调查好原作者是否授权了。

此外,二次创作的作者对二次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我未经授权在他人的作品基础上进行了二次创作,我被著作权法保护吗?】

是的。只要是因为自己的创作行为而产生的作品,就会被保护。

但问题是,二次创作者同时也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对原作者要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所以不要这样做。

 

【作品规约是什么?】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作者的网站上会出现作品规约。很多著作权有关的网站会提供作品规约的样本。作品规约是什么呢?

作品规约应该被定性为你作为作者的“授权”

一般我们对作品享有排他性的(意思是别人如果不经授权就不会享有)的各种权利。但有的时候我并不希望自己垄断了所有的权利,而是愿意放开一点,让他人也参与到和我的作品有关的创作和欣赏有关的活动当中。毕竟这才是我们创作的意义之一嘛。这个时候,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种种不必要的说不清楚的麻烦,我们不如事先就明确说,我将哪些权利授权给你,哪些我保留。

一旦规约被放出来,以后别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这些权利,就是合法的、被法律保护的了。

同时,如果别人超出你的授权范围而使用你的作品,仍然是侵权的。

 

【我必须使用一些网站上提供的现有的规约文本吗?/我可不可以自己写规约?】

不是的。网上的很多现有的规约,只是给你提供一个样本。它和你自己写的并声明出来的,法律上的效果是一样的。

但是我强烈建议大家用现有的正规一些的网站提供的样本规约。理由是,其一,一般这些规约都会更专业、更规范,比起自己写的,出现漏洞的几率更小。(除非你是一位专业人士。)第二,因为更多的人都使用样本规约,所以一旦发生了侵权事件(当然我们期待不要发生),大家可以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这样胜诉的可能性更大。

 

【自己写规约要注意什么?】

法律上讲,只需要注意一条,先确保你有这些权利,才可以授权

技术上讲,请尽可能地把语言写得严谨、多考虑一些情况。

 

【别人都在侵权,我难道就不可以侵权吗?】

看啥叫做“可以”了。如果作者去法院诉您,是没商量的。侵权人就要承担责任。“别人都侵权,怎么不诉他们呢”并不是一个理由。作者发现自身利益收到侵害,就从自己利索能力的范围开始维权,有什么不妥的吗?这样的作者多了,总体来说侵权的人数总会减少。就算作者真的是看某人不顺眼非常别有用心故意找茬,作者因为侵权而采取法律行动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官也会支持他。

好的,现实中的确作者很少愿意去对簿公堂。那我也建议侵权人不要在网上用“别人都侵权”来作为自己侵权的辩护。这是在显现出自己的法律意识的薄弱,有越来越多的可能性会被挂出来当做奇葩让大家引以为戒。毕竟大家的权利意识都进步了,您说是吗?

 

【非商业目的就不算侵权吗?】

此大谬也。

如前文所述,根据《著作权法》第九条,用作品盈利,只不过是著作权涵盖的一小部分权利。著作权法保护的远不止商业利益,而包含很多人身、名誉等等非商业利益。所以难道它会规定非商业目的不产生法律责任或可以免责吗?

还是之前的话,只要未经授权而使用,就是侵权的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有“非商业目的不侵权”的误解呢?这个可能来自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说“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注意,“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绝对不能和“非商业目的”等同。阁下若把它发到微博里、网站上、消费别人的成果赚自己的人气,的确可能是非商业目的,但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

此外,即使是上述法条规定的这种情况,法律也要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现实中盗图、盗文、盗设定等的人光明正大地删了作者信息,甚至加上自己的名字,就不要光明正大地说什么“非商业目的”了。您的目的比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业目的糟糕多了。

 

【有没有什么情况,我可以不经授权就使用作品?】

有。主要就是上述的二十二条,说可以不经作者许可而使用,但是要指名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能侵犯其它权利。比如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评论时事新闻什么的,法条比较长,请参加原法条。


【使用古典音乐不侵权吗?】

毕竟那些作者都死了好多年了不是吗?

问题在于,古典音乐作品上除了作者权利还有演奏者、录音者、发行者的权利嘛。必须要保证不侵犯他们权利才行。如果实在找不到授权,就自己编曲用midi和软音源输出好了。

 

【从素材网站上下载的,也侵权吗?】

有些素材网站是有明确的授权信息的。有些则没有。对于有授权信息的,请严格按照其要求和限制来使用。

注意哪些没有的。很可能这个网站就侵了很多权。建议不明确的时候不要使用它们。

 

【我自己抽包破解的,也侵权吗?难道不是作者自己不好好保护吗?】

那么,因为防盗门不够结实所以被偷了不用抓小偷?因为女人不穿黑袍所以被强奸了不用追究强奸者的刑事责任?

作者打包加密是他的自我保护手段,而法律是国家权力保护他的手段。我们提倡自我保护是对的。但同时也不要觉得自我保护不够(即使)就没有权利享受法律的保护了。

 

【24小时之内删除侵权的作品,就可以免责吗?】

非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24小时之内删除就不产生或者可以免除掉法律责任

那么到底为什么还经常看见很多网站写着“请于下载后24小时之内删除”呢?

据说,这个传统来自于很多外国知识产权律师对侵权人发出的“通知函”,告知侵权人“如果在24小时删除,我们就OK,否则我们就要采取行动了(诉你了)。”于是很多人认为只要24小时之内删除,就不会被追究。但请记住,其实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要做侵权的事情,因为就算24小时之内销毁证据,装作什么都没做,也没法被免责!

 

【我的作品在11区也被保护吗?】

是的。首先著作权法是属人保护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是中国公民,无论你的创作和发表行为是在中国还是在中国以外,都是被保护的。

其次,有的时候你的权利也受11区法律保护。具体怎么规定的请参考11区法律。

然后,因为我们国家和11区都是一些国际条约的缔约方,如《伯尔尼公约》,所以11区需要承担国际义务,根据条约来保护我国公民。

其它国家也同理。具体这些国家是不是公约的缔约方,请自行查找。

 

【我真的侵权了,你能拿我怎么办?】

有些朋友可能会说,那么多人侵权,我侵权了谁管呢?

或许的确以前我们的经验是知识产权在我国各种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但不要认为人们的意识迅速提高的今天也是如此,鞥不要认为以后还会如此。从1985年到2004年间我国法院共受理过69636个民事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件;而仅2013一年间,受理案件的数量就达到了88583个。这个就是我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发展速度,请不要以以前的标准来衡量现在。

 

【坚持知识产权是自私的!你有东西不给别人用,不是自私么?!】

我同意。知识产权的本质就是刻意造成某种利益的垄断嘛。但是,您能想出更好的促进人们的创作的积极性的办法吗?若没有知识产权这种机制,您恐怕什么二次元的作品都见不到呢。

我们要做的不是不要知识产权,而是完善权利人去分享的途径——在他的权益被保障的前提下。相信大家都有分享自己的作品的本能的。

请先试着不要总是做索取的一方,再谴责别人自私。


谢谢!


请参考:

著作权法https://www.npc.gov.cn/npc/xinwen/2010-02/26/content_1544852.htm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https://www.peopledaily.com.cn/electric/flfg/d1/910530.html

伯尔尼公约https://www.wipo.int/treaties/zh/ip/berne/

评论
热度 ( 163 )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